关于关税与进口税
寄送至日本国外的商品,可能需在收件国家/地区缴纳关税及进口消费税(VAT/GST)等。以下为主要寄送地区的参考信息。
基本方针
- 关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VAT/GST)、通关手续费及其他进口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寄送至台湾的除外)。
- 上述费用与商品价格及运费分开计算,通常在收件时由物流公司或当地海关向客户收取,不包含在下单时的付款金额内。
- 寄送至台湾的,关税等由本公司承担。
- 税率及免税标准依各国家/地区的制度而定,可能未经通知即有所变更。实际金额由各国海关根据申报价格等决定。
- 如拒绝支付关税等或未签收商品,其处理方式请参阅退货退款政策第7条。
各国家/地区参考信息
集换式卡牌(HS编码 9504.40)/截至2026年9月27日
| 国家/地区 | 关税 | VAT/GST等 | 小额货物处理・备注 |
|---|---|---|---|
| 美国 | 12.5%(对日本原产商品的追加关税) | 无(可能需缴纳州销售税) | 800美元以下的小额免税已于2025年8月29日废止,无论金额均需征税。追加关税因制度变更及诉讼仍在进行,可能有所变动。 |
| 加拿大 | 0% | GST 5%+省税(HST 13〜15%,或PST 6〜9.975%) | 20加元以下免征关税及税费。 |
| 澳大利亚 | 0%(适用日澳EPA时;未适用时为5%) | GST 10% | 完税价格1,000澳元以下的货物,进口时不征收关税及GST。 |
| 欧盟成员国 | 0% | VAT 17〜27%(因国家而异) | 自2026年7月1日起,150欧元以下的货物每一关税分类需缴纳3欧元关税(仅订购集换式卡牌时,每次寄送为3欧元)。 |
| 台湾 | 本公司承担 | 本公司承担 | 客户无需承担。 |
| 香港 | 无 | 无 | — |
| 澳门 | 无 | 无 | — |
| 新加坡 | 0% | GST 9% | 超过400新加坡元的货物,进口时需缴纳GST。 |
| 马来西亚 | 10% | 销售税10%+消费税10% | 集换式卡牌被列为消费税征收对象,即使为小额货物也可能需征税。 |
※以上为一般集换式卡牌(HS编码 9504.40)的参考信息。PSA等鉴定卡预计适用相同处理方式,但品目分类及税率以各国海关判断为准。
※除上述费用外,物流公司可能另行收取通关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