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TCG JAPAN 使用條款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規範本公司與用戶之間關於本服務的權利與義務關係,並具有法律約束力(本條款第1條中定義的術語適用於以下內容)。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充分閱讀並同意本條款的所有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定義

本條款中,以下各詞語的定義如下:

「本服務」 指TCG JAPAN(以下稱「本公司」)提供的網頁應用程式及相關服務。

「用戶註冊」 指使用本服務前,於本網站上進行的本公司指定手續。

「用戶資訊」 指用戶註冊時,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姓名、地址、聯絡方式等所有資訊。

「用戶」 指完成用戶註冊並獲得本服務使用權限的個人。

「帳戶資訊」 指用戶註冊的電子郵件及密碼,用於識別個別用戶。

「集換式卡牌(TCG)」 指印有不同圖案的收藏或遊戲用途卡牌,可供收集與交換。

「數位卡牌」 指用戶透過購買「ORIPA」獲得的數位內容(包括卡牌影像資料)。

「實體卡牌」 指與數位卡牌相同類型的實體TCG。

「ORIPA」 指本服務內隨機選擇數位卡牌的機制及相關產品,用戶可透過購買ORIPA來獲得隨機選擇的數位卡牌。

「點數」 指本公司在本服務內發行的預付式支付手段(資金結算法第3條第1項第1號),可用於購買ORIPA等。

「退會」 指用戶喪失本服務的使用權限。

第二章 數位卡牌的獲得與使用方式
第2條 使用者註冊
欲成為使用者者(以下稱「申請人」)可依照本服務內規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使用者資料,以完成使用者註冊。
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且最新的資料,不得以他人名義或虛構名義註冊。

若申請人為未成年人,必須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家長)的全面同意。
本公司得就同意與否聯繫未成年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進行確認。

若本公司判斷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得拒絕其註冊,且無須說明理由:

經營與本公司業務競爭之事業者;

過去曾不正使用本公司服務者;

有可能構成強制退會之情形者;

有違反本條款之虞者;

提供虛假或不當內容之資料者;

有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未成年人疑慮者;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情形。

若本公司未拒絕而註冊程序完成,申請人即取得使用者資格。

第3條 使用者資料之變更
若使用者之資料有全部或部分變更,應依本公司於本服務內規定的方法,立即辦理變更手續。
因未依規定變更所致之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4條 條款之修訂
本公司得隨時修訂本條款之一部或全部。
使用者應於每次使用服務時確認最新條款內容。
若使用者於修訂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已同意修訂後之條款。
因條款修訂所生之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5條 獲得數位卡牌
用戶可以透過購買ORIPA來獲得數位卡牌,並可於本服務內持有該卡牌。請注意,所顯示的獎品清單包含過去曾經封入的部分獎品,其中部分可能已被抽中而不再於本服務中存在。本公司不會即時顯示或個別通知各獎品的庫存數量或得獎狀態,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前已預先同意並了解此事項。
本公司就 Oripa 抽卡活動中的獎品顯示向用戶明確說明以下事項,並視為用戶已同意:

1.所顯示的獎品中,可能包含已被抽中而不再存在於本服務內的項目。

2.本服務僅顯示整體封入構成及剩餘口數,不顯示各獎品的得獎紀錄或目前剩餘數量。

3.獎品取得基於隨機抽選,並不保證可獲得所有顯示的獎品。

因上述內容導致用戶未能取得期望獎品,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6條 使用數位卡牌的方法
用戶可透過以下方式使用數位卡牌,且使用後該卡牌將於本服務內消失。

兌換成點數。

兌換成實體卡牌。

第7條 兌換點數的方法
用戶可透過本服務申請兌換數位卡牌為相應點數。

第8條 兌換實體卡牌的方法
用戶可申請配送數位卡牌的實體版本,需提供正確的收件地址。

第9條 實體卡品質
經使用者申請寄送後,本公司交付的實體卡(同一卡)為通過公司內部品質檢驗之中古品。
由於為中古品,可能存在細微刮痕、損傷或污漬等情況。
使用者於申請時即視為已同意此品質條件,不得因品質問題要求換貨、退款、損害賠償或提出異議。

第10條 所有權移轉
當本公司寄送之實體卡(同一卡)送達使用者指定的地址時(含投遞郵箱),其所有權即由本公司移轉予使用者。
自該時點起,本公司之交付義務即視為完成,對其後發生之毀損、污染、滅失或竊盜不負任何責任。

第11條 實體卡兌換期限
使用者得於取得數位卡後 180 日內 申請兌換為實體卡(同一卡)。
若逾期未兌換(未申請寄送),該數位卡將自動轉換為點數。

第三章 點數的購買與有效期限
第12條 購買點數
用戶可透過信用卡購買點數,最低購買單位為500點。

第13條 點數的有效期限
點數自獲取之日起有效期為90天,逾期自動消失。

第四章 禁止行為
第14條 帳戶管理
用戶應妥善保管帳戶資訊,避免第三方未經授權的使用。

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會將點數折算為現金並退還給點數持有人。

第15條 排除反社會勢力
用戶保證其不屬於暴力團等反社會組織。

第16條 禁止行為
用戶不得從事侵犯他人權利、干擾服務運營等行為。

第五章 服務變更與終止
第17條 服務功能的變更
本公司可隨時變更、停止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並不負責因此產生的損失。

第18條 服務的暫停
因維護、設備故障或天災等情況,本公司可暫停本服務。

第19條 服務的終止
本公司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後終止本服務,並不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六章 退會
第20條 退會條款
用戶可自行申請退會,本公司亦可基於違規行為強制退會。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21條 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公司無法提供實體卡牌,將以點數補償。

第八章 其他條款
第22條 聯繫方式

本公司將透過註冊郵件或服務內通知與用戶聯繫。

第23條 業務轉讓
本公司可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將本服務相關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24條 時間基準
本服務的時間基準以本公司伺服器的時間為準。

第25條 條款的部分無效性
若本條款的部分條文無效,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26條 誠信協商
若對條款解釋有歧義,雙方應誠信協商解決。

第27條 適用法律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依日本法律解釋,若發生糾紛,將由東京地方法院作為專屬管轄法院。
即使本公司向日本以外的消費者提供本服務,該服務仍為日本境內所提供;關於各國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本公司僅在各該法域所要求的揭露義務範圍內承擔有限法律責任。